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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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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一策|聂亚恒律师:超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从“一刀切”到“底线保障”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5-28点击: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仍选择继续工作。这一群体的规模已达数千万,但其劳动权益保障却长期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超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究竟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薪酬、休假、工伤待遇等基本权益。

在过去,司法实践对这一问题存在“一刀切”的处理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应按劳务关系处理。然而,现实中大量超龄劳动者因社保缴费年限不足、缴费中断等原因,并未实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其一概排除在劳动法保护之外,显然有失公平。

2025年至2026年,我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迎来了里程碑式的制度变革:

2025年8月1日施行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正式废止了原司法解释中“按劳务关系处理”的条款。

202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56号令),明确将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纳入保护范围。该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这一系列制度调整,标志着我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从“一刀切”走向了“底线保障+意思自治”的弹性保护模式。它既回应了人口老龄化的时代挑战,也兼顾了企业用工成本与劳动者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

新规则以统一的法律标准规范超龄劳动者的劳动保障问题,有助于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尤其破解了超龄劳动者工伤认定难这一长期痛点。可以预见,随着《暂行规定》的落地施行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超龄劳动者将更有保障地实现“体面劳动、老有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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