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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一策

一案一策

一案一策|雷博文律师: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实务解析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5-14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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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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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于 2024 年 3 月入职某公司,任职行政岗位,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 4500 元。入职后,张某多次要求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均以各类理由推诿拒绝。2025 年 1 月,张某离职后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由公司支付入职次月至第十一个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二、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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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起始,超过法定一个月期限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最终裁决,该公司向张某支付 10 个月二倍工资差额,合计 45000 元。

三、核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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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法定强制性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实务裁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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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算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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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计算,法定最长支持周期为 11 个月;连续用工满一年未签约,依法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计付二倍工资。

2、责任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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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主观恶意拖延、拒绝签约,且用人单位已履行书面催告、留存完整证据的,可依法免除二倍工资赔付责任。

3、仲裁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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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差额属于惩罚性赔偿,适用劳动仲裁时效规定,逾期未主张权利,将丧失胜诉权。

4、核算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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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计算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出勤固定工资为准,不含加班报酬、临时性补贴及非常规绩效奖金。

五、实务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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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用工规范,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签订,规避用工法律风险。

2、遇劳动者拒签合同的情形,企业应及时书面催告,必要时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全程留存书面凭证。

3、劳动者应妥善保存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用工证据,以备维权所需。

4、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均应在法定时效内依法维权,避免权利灭失。

六、律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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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企业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逾期未签约,将直接产生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

企业应当完善用工管理制度,规范签约流程;劳动者需提升法律与证据意识,合法理性维护自身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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