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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节,你要知道的法律知识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8-22点击:
七夕节,又名乞巧节、女儿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起源于上古,普及于西汉,在宋代达到了鼎盛。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七夕被赋予了“牛郎织女”的美丽爱情传说,使其成为了象征传递情感的节日,从而被认为是中国最具浪漫色彩的传统节日,在当代更是产生了“中国情人节”的文化含义。

在今天这个浪漫的节日里,送给大家一份“法”式浪漫。希望大家在享受美好爱情的同时,也能保持头脑清醒。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能否要回?

恋爱期间双方为了维系情感互赠礼物、支出金钱等情形非常普遍,如果后面分手了,这些礼物、钱财如何认定?如何处置?需视情况而定:
(一)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521”和“1314”等特殊寓意的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二)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赠与方。
(三)
恋爱期赠与的“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上三种情况应当返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恋爱期间的借款能否要回?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可能会互相产生一些借款。那么,情侣之间的借款需要偿还吗?如果分手,又该如何将钱款要回来呢?
恋爱期间,一方借另一方的钱款,如果不是自愿赠与对方,情侣间的借贷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只要保留好借款的书面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据,就可以在必要时追回这笔钱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霸总式求爱可行吗?

把喜欢的人逼到墙边或床上,以手支撑墙面或床面环住对方,发出“咚”的声音,让对方处于无处可逃的状态……玛丽苏影视剧中,“霸道总裁”的各种“咚”式求爱,通常都能收获爱情。可若你要学习借鉴这一“告白高招”,劝你慎重。若非你情我愿,你那炽烈的爱可能涉嫌犯罪!
求爱过程中,压制住对方,不答应就坚决不让其出门,即在实施以拘禁或其他强制方法限制对方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或可构成非法拘禁罪;违背对方意志,霸王硬上弓强行实施搂抱或更进一步示爱行为,或可构成强制猥亵罪或强奸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租女友(男友)”过七夕合法吗?

七夕将至,网络上“租女友(男友)”过节的信息随处可见,甚至有网友发布出自己陪人过节的帖子,并且明码标价。那么,“租女友(男友)”过节,真的合法吗?
“租女友(男友)”过节,其本质实际是一种雇佣关系的体现,是雇主通过协议、合同的方式,约定受雇方履行一定义务,待完成后给付佣金的行为。雇主与受雇方关于“租女友(男友)”过节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对协议内容区别对待。若协议内容仅为节日期间受雇方陪同雇主逛街、吃饭、看电影等日常普通事项,履行协议约定内容则为普通的雇佣关系,应当有效。
如合约包含了拥抱、接吻、以恋人身份约见亲友等人身性质的内容,则有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成为无效条款。
如协议中约定有陪睡等性接触的内容,则涉嫌卖淫嫖娼会面临行政处罚。若情到深处,想要霸王硬上弓,强吻或者强迫他人发生关系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或强奸罪,将可能受到刑事追究。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租女友(男友)“期间送出的礼物能否要回?

对于“租女友(男友)” 期间送出的礼物能否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送出礼物的一方在送礼物之前已清楚地知道对方是租来的“女友”或“男友”,则送给对方的礼物属于赠与物。赠与对方的礼物不能再要回来。
如果是租友合同期间,一方的亲友基于错误地认为租友合同双方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而送给一方的礼物,则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销赠与,把已送出的礼物再要回来。
如果违反租友协议,对于租友协议中合法有效的条款,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按协议的约定赔偿,例如返还已支付的报酬、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对于租友协议中因涉及违反社会公德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一方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另一方已支付的报酬可要求返还,但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赔偿条款则不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世间的爱情,有千百种模样,无论怎样,请大家记得依法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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