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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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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or妈,到底跟谁?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6-29点击:

案例素材来源洛阳市孟津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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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满婚姻令人向往憧憬

但生活中婚姻破裂亦时有发生

离婚后孩子跟谁生活

由谁直接抚养

成为离婚夫妇和孩子

面临的艰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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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乖巧的8周岁女孩小刘

怎么也没想到

2020年爸妈离婚时其由妈妈抚养

三年后爸爸又将妈妈诉至

洛阳市孟津区法院

要求变更抚养权

原因竟是爸爸在城里工作

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条件好

自己跟随母亲后

转入农村小学上学

难以受到良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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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爸爸还是“穷”妈妈

三年后的再次选择好难

2

法院审理认为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变更

意味着孩子需要重新进行抉择

这势必影响到孩子

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等

此种变更必须慎重严肃

确定和变更子女抚养权归属

应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既要考虑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

结合父母情感因素

更要考虑子女本人的意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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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

小刘由其母直接抚养后

母亲疼爱女儿、母女感情很好

且经法院书面征询

年满8周岁小刘的个人意见

小刘称想跟母亲

一起生活、由其抚养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

在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

被告未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况下

孩子本人的意愿应当充分尊重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宜改变其生活环境

对于原告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法院不予支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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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离婚后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

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因患严重疾病或者

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

愿随另一方生活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离婚虽然改变了家庭的形态

但父母对孩子的爱依然不变

愿每一个孩子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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